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档案管理的职责、管理要求等内容。
本标准适用于实验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。
2 职责分工
2.1 设置档案管理岗位,由专人负责电子材料和原文档的录入与修改及保管工作,应该收集信息及时,整理归档,不得遗漏,丢失。
2.2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,保管,统计,利用及信息开发与管理,应利用各种现代化技术手段,建立大数据库,做到电脑档案与原文档相符。
2.3 设置档案借阅流程,如需借阅应办理手续,并及时归还。
3 档案管理内容
3.1实验室建设项目相关档案,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a)低于2万元项目:申报、验收材料
b)低于20万元项目:申报、验收材料、合同
c)高于20万元项目:申报、招标、验收材料、合同
3.2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相关档案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当年项目立项、验收综合材料(验收会议通知、会议签到记录等)
3.3实验中心其他工作档案,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a)当年实验中心档案分工表
b) 其他与实验室工作相关有必要存档的材料
4 归档要求
4. 1项目材料归档时间应为项目验收完成后,项目从立项到验收完整的材料。
4. 2归档顺序为目录,当年项目立项、验收综合材料(验收会议通知、会议签到记录等),1号项目立项、验收材料,2号项目立项、验收材料,以此类推。
4. 3归档的文件种类,份数及页数应该齐全完整,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,附件,复印件与原件应在一起,不得分开。
4. 4 不同年度的文件不得放在一起立卷。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。
4. 5 档案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,密不可分的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。即正件在前,附件在后;印件在前,定稿在后。
5 档案的利用
5.1档案只有内部人员可以借阅,保持档案整洁,不得私自更改,损坏和丢失,借阅需要登记。
5.2 必须严格保密,不得私自泄露档案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