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研实验室管理规定
一 范围
本规定适用于管理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实验室管理。
二 科研实验室进门须知
1. 每个学期初科研团队负责人提交《管理学院实验中心教室使用申请表》后方可使用科研实验室。
2. 禁止在实验场所喝水、吃东西,水杯、杂物放到指定位置。
3. 遵守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未经允许不得将实验中心内的任何物品移动或带出室外。
4. 实验人员应注意自身言行,实验室内不得从事国家禁止的各种活动。
5. 保持实验中心环境和仪器设备的整齐、清洁,禁止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,不得打闹、高声喧哗,不得乱拔乱插电线、网线等。
三 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
1. 实验室门禁卡、钥匙、密码由专人管理,不得擅自转借。
2. 进入实验室人员需进行登记,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。
3. 实验室严禁留宿,如因工作需要留宿者必须提出申请,由实验室主任签字同意。
4. 不得随意将易燃、易爆物品带入实验室。实验所需用酒精等危险品应存放在实验中心办公室,需用时领取。
5. 实验人员离开前,负责检查水、电、门窗、气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,保管好贵重物品,确认安全无误,方可离室。
6. 对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,要及时向实验中心老师报告处理。
7. 科研团队负责人对实验室安全负有直接责任。
8.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需签订《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》。
四 科研实验室成果产出
1.使用科研实验室的科研团队,在产出研究项目、毕业论文、科研论文等成果时,应注明实验中心发挥的作用,包括但不限于:仪器设备使用情况、软件系统使用情况、数据来源。
2.每个学期末,科研团队需提交《科研实验室成果产出登记表》。
管理学科实验中心
2021年6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