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,提升实验教学水平和实践育人能力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 (试行 )》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开展了2018-2022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。
管理学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(山东大学)高度重视本次阶段性总结工作,于6月20日前在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中提交了2021、2022年度报告,全面梳理总结2018年以来的建设成果,并填写提交了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报告(2018-2022年)》。7月24日上午,省教育厅选派省内外专家组成考察组,参考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项目观测表》,通过汇报座谈、资料查阅、实地调研等方式对示范中心的管理与运行机制、教学与人才培养、教学改革与研究、教学条件保障、教学团队建设、示范引领成效、特色亮点与创新等方面进行了考察。
考察组对示范中心2018-2022年总体建设情况评价意见一致为合格,并提出了下一步发展建议。针对考察组提出的建议,示范中心积极检视问题,明确整改举措和整改期限,推动考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。